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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總務 | 2017-03-14 | 點閱數: 903

各位師長好:

現再解釋關於「經濟弱勢學子調查填報」之意涵。師長們都了解低收入、中低收入戶的學子因其社福資格身份在各方面均有優免,也能申請獎學金等。但是這個身份別,每學期必須向註冊組更新一次,否則資格就會消失,相對應的優免也會取消。縣市政府的社會福利單位、教育處都相當重視資格的登錄。

 

在營養午餐方面,目前由花蓮縣政府編列預算全額支付縣境內國中小營養午餐費用,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的學子的部份依社福政策向中央請求預算,上述兩種學子的名冊,由各校繳至縣政府教育處,是根據社福政策分列預算,午餐是其中之一。

 

上開兩類學生,在公函上被稱作第一項、第二項身份別。一律以教務處註冊組的名冊為準,請導師多勞心提醒有社福身份別的學生若家境未改善,應再繼續申請資格身份,並且在學期初向教務處提供資料。感謝各位師長的辛苦配合。公函所稱第三項、第四項身份別學子,說明如下:

 

第三項身份別:「其雙親(或其監護人、代理人)一人或皆歿、長期失蹤、身心障礙、突然失業導致經濟壓力甚大的家庭」,具事實可資查證勾稽,備有文件。這些情形在中央主管機關皆有核備資料,由地方執行機關掣發證件。例如:戶口名簿上的除籍與死亡紀錄(戶政-內政部)、身心障礙證明卡(鄉鎮市公所-衛福部)、失業給付核發受領函(勞保局-勞動部)。失業給付未核發前以非自願離職證明為準,最長可以申請六個月,即一學期的時間。具備永久性的文件,僅提供一次為限。

 

第四項身份別:「該家庭尚未申請社福身份或正在申請中,然而確實清寒有供學困難,經導師家訪認定」導師們與家長和學生的關係緊密,因此只要導師認為有需要即可申請。家訪資料只備在學校,教育處會不定時到校抽查是否確合事實。

 

一般學子的午餐費由縣政府公帑支應,社福身份學子由中央預算支應,因為補助經費來源可以不同,原住民的經濟弱勢學子也可以向相應的機關申請預算,在填報單上需要標示是否為原住民身份,要仰仗導師了解學生的狀況及身份別。

 

一學年裡總務處會調查四次。兩次為期初,兩次為期末。午餐秘書會根據前學期名單向導師核對學生是否變更身份別。此外,學生可以根據資格身份別申請寒暑假的午餐補助,各身份別皆有不同規定,依每學期末教育處公函所載條款執行,屆時仍需導師們協助調查俾利行政流暢。

 

本學期最終變更身份別日期為3/31(線上修正),若收到總務處午餐秘書的通知單後有需要增列第三、四項身份別的師長,請下載文件填寫。

茲附「花蓮縣政府暨花蓮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執行要點(府教體字第1000034210號函100.03.01)」(貧困補助請參考第五條),惠請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