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國中在學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家境清寒者。
(二)104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三)多重障礙學生免附體育成績。
二、申請文件:
1. 本會申請表。
2. 104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成績單影本(加蓋學校證明章以示與正本相符)。
3. 學生證影本。
4. 有效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5. 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正本。
6.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三、助學金:3,000元。
四、申請表:請向教務處領取。
五、申請截止日期:105.03.11(星期五)前,繳交至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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