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計畫期程: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止。
(二)申請資格:
1、教學訪問教師:一般地區學校正式教師或公立國民中小學退休教師,且具備下列
各款規定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曾獲全國性、各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辦理課程教學相關選拔優勝或課程教學
相關業務推動績優者。
(2)曾擔任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或地方國民教育輔導團成員服務
年資二年以上者。
(3)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資格,且實際輔導二位以上教師者。
(4)具教育理念及熱忱,並經地方政府推薦者(須提出具體教學事蹟)。
(三)獎勵及補助:
1、教學訪問教師:補助交通費,服務滿二學年經評選績優者得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
2、教學訪問教師原服務學校:補助聘任代理教師之費用及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
二、本案申請時程:
(一)受訪學校:即日起至107年4月10日止。
(二)教學訪問教師:即日起至107年4月13日止。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連可歆小姐或陳宜楣小姐,
電話:07-8060505#1202,電子信箱:kehsin99@gmail.com、nkuht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