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7年5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075223號函辦理。
二、由於「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之人才培訓認證優化功能尚在測試中,為不影響教師認證
權益,請擬認(換)證之教師至下列網址分別提交資料:
(一)進階認證:http://bit.ly/ntnu106_adv_app;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http://bit.ly/ntnu106tch_app);
可於http://bit.ly/tpd-ntnu網站查詢送件狀態。
(二)教學輔導教師換證之教師至:http://bit.ly/107tch_chapp提交認證相關資料與證明文件,
可於http://bit.ly/tpd-ntnu網站查詢送件狀態。
三、認(換)證資料繳交期程,均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並請先於下列網址下載認證資料表格
(一)106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與教學輔導教師至http://bit.ly/ntnu106app下載認證申請表
(附件)。
(二)107年教學輔導教師換證至網址:https://tinyurl.com/tw107tch 下載換證申請表。
四、凡106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者,皆採106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申請認證。倘有105學年度
完成實體研習之尚未認證教師,則可依105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採紙本方式申請認證,
亦可準用106學年度之認證規定。
五、凡98年以前(含98年)取得教學輔導教師之現職教師及校長,備齊教學輔導事項相關證明
文件,核章後,再依107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計畫申請。
六、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委辦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團隊承辦人:曾勤樸先生、
林昱丞先生,02-773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