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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活動 生活教育組 - 學務 | 2020-07-03 | 點閱數: 505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19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089858號函辦理。
二、 為使學生掌握全球防災教育推動趨勢,並培養學生災害風險意識、防災知能、態度與多元文化素養,透過國內培訓及國際教育交流,強化團隊合作精神、解決問題及領導能力,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 旨揭活動由教育部先於國內辦理培訓,時間預定於109年9月9日-11日辦理3天2夜;通過遴選之學生代表,預計明(110)年1月20日-25日(6天5夜)前往日本參與防災青年國際領袖營(為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本案將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執行辦理)。
四、 活動對象、地點、遴選方式及申請作業說明如下:
(一) 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國民中學(108學年度9年級),並符合條件者。
(二) 參訪交流國家:日本。
(三) 遴選方式:
1、 以書審方式進行第一階段初選,錄取名額為正取40名,備取5名,得參與國內預先訓練(防災青年國際領袖培訓營);每所學校以錄取2名學生為限。教育部與遴選小組得保留最後裁決權。
2、 以中文或日文口頭發表進行第二階段複審,自防災青年國際領袖培訓營40名候選人中遴選至多三分之一學員(含原住民族,2名),備取5名,代表臺灣前往日本參加防災青年國際領袖營。教育部得視人數及審查結果調整名額。
(四) 申請作業及注意事項:
1、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9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5點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請表及檢附資料請免備文寄送至: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環境及防災教育科,地址:10636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3樓。
3、 申請資料須繳交紙本,以釘書針或長尾夾簡易裝訂,一式2份。所送資料須完備,不接受補件或抽換;資料不齊全、不符規定或逾期送達者,均不予受理。
4、 本次出國交流學習費用由本次計畫經費支應,惟不含私人部分支出。學員返國後須於規定時程內繳交「出國心得報告」,並得邀請擔任教育部防災教育宣傳大使。
五、 其餘計畫內容請參閱附件,相關附件資料請至「防災教育資訊網」(https://disaster.moe.edu.tw/WebMoeInfo/FormPageViews/Info/news/newsListDetail.aspx)計畫公告下載相關文件使用,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一) 李佳昕專案管理師, 聯絡電話:02-7712-9131,電子信箱:ftts0728@mail.moe.gov.tw。
(二) 魏柏倫專案管理師, 聯絡電話:02-7712-9128,電子信箱:wei7283@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