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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詹如晴 - 教務 | 2021-05-03 | 點閱數: 29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41021號函暨教育部110年4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46261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三、旨揭考試訂於110年8月7日(星期六)舉行,於110年4月9日至同年5月7日受理網路報名。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四、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0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