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施打對象為「第一階段造冊人員」未能於排定時間內施打者。
二、非前開對象人員請勿登記,經核對非名冊人員將不予安排施打。
三、請配合縣府指定時間前往指定地點施打,施打資訊將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四、填報表單如下方連結:
https://forms.gle/nnKgzt8xtDFCGh4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