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10年花蓮縣資訊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為有效使用及管理無人機及相關配件設備,以達飄移設備資源之充分利用,特訂定無人機設備借用管理辦法(簡稱本辦法)。 |
三、 | 本辦法配合「2021花蓮縣太平洋盃無人機運算思維競賽」(110年10月30日)辦理,提供參賽學校進行教學、訓練、賽前培訓等項目,並自借用日起至競賽結束兩週內(11月12日(五)前)歸還。 |
四、 | 凡參賽(報名成功)之學校單位欲辦理設備借用,請務必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08:00-17:00)至北昌小學、玉里國中(玉里科技自造中心)辦理借用(惟仍需事先電洽詢問各中心單位庫存機臺借用情況及確認相關事宜始得前往),填寫設備借用申請表(如附件)並辦理相關手續後,經核准後借出Tello edu 無人機及相關配件借用注意事項如下: |
(一) | 為配合參賽學校進行教學、訓練、賽前培訓等項目辦理借用,並於競賽完竣後兩週內歸還(11月12日(五)前)。 |
(二) | 競賽於10月7日(四)報名截止後,彙整之競賽參與名單為準,每校以報名成功之隊伍數為借用上限,配給每隊乙架Tello edu或) RoboMaster TT為基準(其他機體周邊配件等細目依各校實際需求情況借用)。 |
(三) | 為確實控管借出之設備,各借用單位應由單一負責人進行資訊設備借用與歸還之程序,確保借用資訊正確及後續設備保管之責任歸屬。 |
(四) | 無人機及相關配件設備應依規定之程序操作使用,並善加維護保管。如遇毀損,本單位不負責維修;倘因不當使用造成設備遺失、損壞及故障,致無法正常運作,借用人務必以修復完善為歸還要件,完竣後再行辦理;維修或設備購置所產生之費用由借用人所屬單位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五) | 詳情請參閱(北區、南區)附件借用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