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43013號函辦理。
二、
本次修正係配合指揮中心陸續放寬外出佩戴口罩措施,爰調整暫免佩戴口罩之依循原則,另並補充「有相關症狀」仍應佩戴口罩之規定,以兼顧風險管控。
三、
檢附教育部函文影本1份(如附件)。
四、
案內規定將視疫情修正,請各校持續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