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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1-12-07 | 點閱數: 457

衛生福利部(110.12.05)
「自111年1月1日起,強化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業管之部分場所(域)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請儘速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以嚴守社區防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表示,考量目前國內已持續提升COVID-19疫苗接種量能,為積極防範國際疫情嚴峻及新型變異株威脅,降低社區傳播風險,自111年1月1日起,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部分場所(域)防疫指引(如附表)將強化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以嚴守社區防線。
規範原則如下:
一、所有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二、倘人員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於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
三、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者,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有關COVID-19第2劑疫苗接種間隔及廠牌,請參閱指揮中心公布之接種說明:
(一)第1劑接種AZ疫苗,間隔8週以上,第2劑可接種AZ、莫德納、BNT疫苗。
(二)第1劑接種莫德納疫苗,間隔4週以上,第2劑可接種莫德納疫苗。
(三)第1劑接種BNT疫苗,間隔4週以上,第2劑可接種BNT疫苗。
(四)第1劑接種高端疫苗,間隔4週以上,第2劑可接種高端疫苗。
三、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訊息請洽詢1922專線或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OVID-19防疫專區COVID-19疫苗相關說明(網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P2pYv_BSNAzqDSK8Qhll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