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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陳建勳 - 學務 | 2022-02-21 | 點閱數: 218
一、 依據內政部111年1月25日台內民字第11102205271號函辦理。
二、 旨案全國孝行獎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數預定選拔30名, 本縣依人口數分配參加複選名額為2名,孝行楷模致贈獎座1座及新臺幣 5萬元,倘其若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
三、 另本縣孝行獎預定選拔8名,由訪查員評審評定後從中推薦2名報內政部參加複選,其表揚典禮日期、時間及地點將另函通 知各單位受推薦人。
四、 請依「111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附件),於 111年3月31日前提報推薦名單、推薦書、孝行事蹟照及同意書等相關書表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函報縣府憑辦。
五、 本案計畫電子檔可至內政部網站「主題服務」/「民政服務專區」/「便民服務」/「下 載專區」/「禮制榮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