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針對家庭年所得30萬元以下之學生,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致使陷入經濟困境,使其不能正常生活者。
申請表格及需檢附之證明文件(1.全戶戶籍謄本2.財稅 3.主要家計者及申請者之存款簿內頁交易明細半年內交易明細)
貧困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致使陷入經濟困境,欲申請者,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1/05/31前送至教務處靜慈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