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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2-07-15 | 點閱數: 184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7月13日府人訓字第1110140775A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案業經本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51號總統令公布,上開內容並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http://www.mocs.gov.tw/法規動態項下。其中除服務法第12條另定施行日期外,其餘條文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日期為本年6月24日)。
三、本次服務法就發表言論、經商、兼職及適用對象等規範已有大幅修正,現行服務法相關函釋(按:銓敘部部編印之銓敘法規釋例彙編108年12月版本)銓敘部將另行函知,就其中部分或全部停止適用,各機關如遇服務法相關疑義,請依新修正公布之服務法規定辦理。
四、銓敘部業修正「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人事管理項下 (https://www.mocs.gov.tw/pages/list.aspx?Node=646&Type=1&Index=5),請貴機關嗣後辦理所屬人員及新進人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時以上開修正後之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