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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2-10-13 | 點閱數: 189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10月11日府人訓字第1110199397號函辦理。
二、基於旨揭邊境管制之防疫措施已有調整,考量差勤管理係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爰各類人員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如:旅遊、探親等),仍請各機關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機關人力運用,本權責決定是否核假。另在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前,各類人員平日及假日出國,仍應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前開109年3月17日函規定,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三、另配合邊境開放,出國人員返國後務必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
四、人事室業已製作相關出國申請表,請同仁們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