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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活動 學生活動組 - 學務 | 2023-08-14 | 點閱數: 95

歡迎有興趣的老師參閱

 

  1.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98808號函辦理。
  2. 為呈現近十年教學現場推動戶外教育成果,教育部國教署規劃辦理本攝影展,藉由作品徵件活動,鼓勵教師引領學生走出課室,促進學生獲得有意義的學習,並期藉由影像展覽,傳達學生在生態與人文的真實環境中實踐自發、互動、共好的精神。
  3. 旨揭徵選以「鏡頭下的戶外教育」為主題,摘述資訊如下:(一)參賽對象:現任職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限個人參與,不得組隊報名。(二)徵件期限:即日起至112年12月28日(星期四)23時59分截止。(三)徵件類型:1、照片組:以呈現師生互動所展現的教育意義為主,依據課程實施場域,分為山野探索、水域活動、其他場域,三種類別。2、短片組:以三分鐘影片為限,依據短片拍攝主軸分為歷史回顧、教學歷程、形象推廣,三種類別。(四)拍攝時間不限於本活動徵件期間所拍攝。(五)活動時程暨投件方式:1、第一階段【線上報名與投件】:即日起至112年12月28日23時59分,至教育部戶外教育資源平臺(https://outdoor.moe.edu.tw)線上報名與投件。2、初審評選後,教育部國教署委辦團隊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通過初審之參賽者,未入選作品則不另行通知。3、第二階段【通過初審者紙本投件】:請通過初審者於期限內,預定113年2月19日至113年2月29日,繳交原始作品規格底片或檔案電子檔案、在職證明、著作財產權授權暨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同意書之正本、領據,俾利後續審查作業。(六)獎勵方式將從每類別選出特優3名、優等5名、佳作5名,及獎勵內容如下:1、特優: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2、優等: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5,000元。3、佳作:頒發獎狀乙紙。
  4.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教育部國教署委辦團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高小姐,聯絡方式如下:(一)電話:(02)2462-2192分機1289(二)電子郵件:peggiekao@email.nto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