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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 - 學務 | 2023-08-29 | 點閱數: 86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8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05775號函辦理。

二、

因應疫情趨緩、各項防治措施陸續鬆綁,該署將「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指引」修訂為「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並自本年815日起(以篩檢陽性日為準)實施;修正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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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症及無症狀檢驗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期間如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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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停止適用,調整「適用對象」之文字說明。

三、

檢附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函文、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