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2年9月18日府教體字第1120188888號函辦理。
二、112學年度學校用餐食米撥售價格為每公斤18.3元,國中生平均每人每餐白米價格為1.8元,扣除米價後屆時用餐學生及教職員餐費,國中端以每人每餐58.2元計收。
三、旨揭計畫執行期間供應本校之執行單位:10月供應-花蓮縣花東有機農產加工生產合作社;11月供應-保證責任花蓮縣龍鳳甲良質稻米運銷合作社。
四、於本計畫執行期間,學校午餐免費供應有機米,且使用有機食材(有機米及有機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