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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3-09-23 | 點閱數: 103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2年9月22日府教學字第1120193134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係為協助各主管機關及學校處理教師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9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5款、第16條第1項等情事。
三、旨揭研習預定辦理3梯次:
(一)第一梯:預訂112年10月29日至31日(星期日至星期一),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二)第二梯:預訂112年11月19日至21日(星期日至星期一),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三)第三梯:預訂112年11月26日至28日(星期日至星期一),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四、報名資格:本次研習僅招募調查員/調查專業人員,報名資格如下:
(一)經中央主管機關培訓合格之法律、教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領域之學者專家。
(二)教師法第3條所稱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
(三)全國或地方家長團體代表。
(四)教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涉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第16條或第18條情事經調查屬實。
2、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中。
五、囿於時效,請有意報名參與之同仁,務必於10月3日(星期二)前填具附件推薦表,並擲回本室辦理彙整及陳報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