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2年10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20213911號函辦理。
鑒於近期坊間販售「蘿蔔刀、蝴蝶刀」物品,恐衍生傷害自己或他人身體的危險舉動,請留意不適合學生身心發展之遊戲或物品,並落實學生安全宣導,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