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1月10日府教體字第1130008408號函辦理。
二、案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推動國民中、小學使用在地食材政策規劃需要,請各班導師協助於113年1月16日(星期二)前調查各班具乳糖不耐症之學生人數後回傳總務處午餐秘書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