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 持有效期間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2. 持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
3. 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認可者
補助項目/金額:
1. 安心向學:(學)雜費、早(午)餐費、書籍費、文具費、制服費(含書包)、 交通費…)
2. 課後活動:課後輔導費(僅補助校內之學業相關輔導)
3. 救助金:家中突遭重大變故急難救助金 (每位學童申請上限為$5,000,每戶一名額)
4. 補助金額,請各校秉持覈實、彈性、救急之處理原則申請案件。
5. 本案核發之助學金皆須由學校代管,除急難救助金之外,不直接發放現金。
不予運用補助項目:
1.才藝/運動性社團相關費用:才藝教師鐘點費、社團費、競賽食宿及交通費、材料 費等。
2.教具設備、教學用平板電腦、投影機等。
3.一日以上之校外教學及畢業旅行費用。
4.校外之課後輔導、才藝班費用。
5.現金發放之獎助學金。
6.若該生已申請過其他機構之獎助學金,則不得以相同項目重複申請本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