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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4-02-19 | 點閱數: 187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2月16日府教終字第1130031344號函辦理。
二、經人事資訊系統初步篩選本校符合113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者:
(一)20年:巫○倫、高○英、許○筑、楊○齊、葉○君、詹○晴、陳○鳳及麻○琪等8位教師。
(二)30年:張○傑、劉○珍等2位教師。

三、請於本年2月29日(星期四)下班前備齊下列資料,逕擲人事室彙整。
(一)初任核薪通知書(師專畢業者需另附初任教師派令)。
(二)教師證書(試用教師年資應附試用教師登記證)。
(三)曾任教學校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私立學校年資須加註「服務期間成績優良」)。
(四)在職學校服務證明書或在職證明書。
(五)最近10年(102-111學年度)成績考核通知書、符合優良及表揚年限之相關證件資料。

四、如有漏列情形,請各位教師儘速指正,並請於2月23日(星期五)前告知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