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4月19日府教學字第1130074982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或參閱以下附件檔案。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李小姐,電話:(04)3706-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