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好~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九條,考量學校係推展家庭教育單位之一,並為容易接觸到家庭之場域,故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請教師們利用時間參加家庭教育相關研習(實體或線上皆可),並於七月1日前完成Google表單填報,感謝!
家庭教育中心提供參考線上研習時數:
Google 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vAcpAv4nQ3HD51C19
*溫馨小提醒:
112 上學期親職座談(專題講座:青少年心理健康認識 ) 有參加之教師,可納入家庭教育研習時數1小時
112下學期期初共備(非行少年早知道)有參加之教師,可納入家庭教育研習時數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