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 在學校、社區、或家庭中有足資鼓勵、表揚之服務事跡。
2. 上學期操行及學業成績均達70分以上。
二、獎學金額:3,000元整;本校1名。
1. 受獎學生於參加慈林教育基金會舉辦之慈林青少年營(8/24~8/26舉辦)結業式時予以表揚並贈送獎學金。該生參加營隊活動之費用由慈林教育基金會負擔,車票由慈林教育基金會統一訂購。
2. 若未能參加慈林青少年營時將視為放棄,慈林教育基金會則不予表揚及贈送獎學金。
三、申請文件:
1. 導師推薦表,請至附件檔案下載。
2. 慈林營隊報名表,請至附件檔案下載。
3. 10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05年4月15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