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117266號函辦理。 |
| 二、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擇要說明如下: |
| (一) | 報名資格:公私立國中、小學現任教師(含代理與實習教師)。 |
| (二) | 收件資訊: |
| 1、 | 收件期限:113年12月18日(星期三)至114年1月3日(星期五)止。 |
| 3、 | 紙本寄送以郵戳為憑;線上報名以表單送出時間為憑,逾期或繳交資料如有缺漏或不符規定,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恕不予審查。 |
| (三) | 聯絡人:葉彤助理(電話:02-77491869)、電子信箱:methelitfive5@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