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公告 課程教學組 - 教務 | 2025-01-21 | 點閱數: 23
一、 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及「花蓮縣114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計畫目的為彰顯教學創新十二年國教課程之核心價值,提升教師對教育改革及課程發展之認知,進而落實課程改革理想。
三、 本案評選作業期程請參閱實施計畫(第玖點評選期程)、初審發表會114年3月12日(三),本府將遴聘委員將資料檢視,若有需修正於當日說明並依委員意見修正後於114年4月14日(星期一)將評選資料繳交(承辦學校)花蓮縣太昌國民小學。
四、 為鼓勵各校推動教學卓越獎計畫,請各校轉知相關人員(含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知悉。
五、 檢附「花蓮縣114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實施計畫」1份供參。

公告搜索

:::

教學正常化自評表

十二年國教(108課綱)

年度課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