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規依據:
(1)教育部103年6月19日「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
(2)內政部103年6月11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3)113年6月27日行政院院授人培字第1133024943號函核定「114年(西元202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
日曆表」,暨114年6月13日行政院院授人培字第11430248312號函核定「115年(西元2026年)政府
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2.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4日召開之「研商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開學日會議」決議事項,
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相關日程及配套措施如下:
(1)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年9月1日(星期一)開學。
(2)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2月11日(星期三)開學。惟為配合農曆春節假期,
調整115年2月11日、12日及13日(開學第1週)為放假日,
並於115年1月21日、22日及23日補行上課,
114學年度第2學期實際開始上課日為115年2月23日(星期一),並為開學第3週,
114學年度學期之週次不受影響。
3.縣府教育處114年7月17日召開「討論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行事曆會議」決議略以:
(1)擬訂115年6月1日至6月10日為縣立高級中學畢業典禮週。
另擬於115年6月2日(星期二)辦理高國中縣長獎頒獎典禮。
(2)經校長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共同討論,114學年度國中小畢業典禮週期程統一訂於
115年6月8日至6月18日,請各校經校內充分討論後,於前述期程內自行擇定日期辦理。
(3)有關課程結束日及休業式辦理彈性:
a.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課程結束日為115年1月20日(星期一)。
b.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結束日為115年6月30日(星期一)。
c.114學年度第2學期因應春節假期調整,原訂於115年2月11日至13日之上課日,提前至
115年1月21日至23日補行上課,第一學期課程結束日訂為115年1月20日(星期二)。
d.惟考量學生學習期待及各校教學彈性運作需求,各校得視實際情形調整休業式辦理日期,得擇於
115年1月20日(課程結束日)或115年1月23日(補課日)辦理。如擇於1月20日辦理休業式,
請各校當日仍依照平日作息時間辦理上學、放學,以維護教學秩序及學生學習常規。
4.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公開於該會全球行政資訊網
「歲時祭儀專區」(網站連結:
https://gov.tw/P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