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家境清寒努力向上者,並具有下列資格者,均可申請:
二、本獎學金之名額為本學期 9名(每年級各3名,擇優錄取),每名 3000 元。
三、本獎學金申請手續,應由申請人依下列規定檢送,非經導師推薦及由學校教務行政組轉送者,不予受理。
四、本獎學金甄選標準以低收或中低收入家庭為必要條件,學業、操行成績與日常生活行為表現為次要條件來作為取捨標準,如有需要並將進一步做家庭訪問,申請獎學金所繳交之各項文件恕不退還。
*如申請超過名額,依據家庭清寒程度、學業表現、日常獎懲等,依序擇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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