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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行政組 - 教務 | 2025-10-23 | 點閱數: 13

申請辦法

個人申請: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新住民需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單親家長皆可個人報名。

申請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10月1日(三)起至114年11月21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相關內容詳見附件或逕至該基金會網站http://www.spef.org.tw 最新消息-活動訊息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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