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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教務行政組 - 教務 | 2025-11-21 | 點閱數: 20

1.補助對象:花蓮縣公私國立中學及小學之在學生(考試當日為在籍生)。

2.補助標準:

  (一) 參加各類英語檢定考試且通過以下或同等標準者(國中學生通過並達到 CEF 架構之 A2 級以上者),補助全額報名費,採實支實付。

  (二) 英語檢定與CEF架構對照表如附表,如參與檢定考試類別不在列表所列項中,應檢附該報考單位所公布之檢測對照表。

  (三) 同等級英語檢定考試以補助一次為限。

3.申請方式:

  (一) 分為兩梯次申請:

       第一次為114年12/1~12/31,第二次為115年5/1~5/31。

 

 (二) 申請補助者請檢附以下資料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1. 花蓮縣政府鼓勵學生參加英語檢定考試補助計畫申請表。

      2. 英語檢定考試及格證明書影印本。

      3. 各階段報名費收據或證明正本。

      4. 未重複接受補助切結書

      5. CEF 架構對照表 (若參與之考試不在列表需證明再附即可)。

  (三) 測驗日期為114年6月1日之後,方得以申請此計畫之補助報名費。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為12/19 (五),請欲申請學生務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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