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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行政組 - 教務 | 2026-04-27 | 點閱數: 33

1.依戶籍所在地申請新生入學者,請務必確認戶籍已位於本校就學區內,並提供戶籍資料(正本驗畢歸還)。

2.依規定[在學區內就業者之子女,且就學無安全之虞者,得申請就讀非額滿學校],請提供工作地證明,以做佐證。

*因本校為總量管制學校,若已屆管制量,依戶籍遷入本校就學區時間先後順序排列,並依規定轉介他校就讀。
  • 花蓮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要點.pdf
    1) 花蓮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要點.pdf
  • 115學年度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pdf
    2) 115學年度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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