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6-05-25 | 點閱數: 16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15年5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6132號函辦理。
二、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8條規定略以,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者,應予補假。復依「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第3點規定略以,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者,得於前一個或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三、 116年全年365日,總放假日數121日,其中連續假期情形如下:
(一) 連續7日假期:除夕及春節連假(2月4日至2月10日),農曆1月1日及1月2日(初一及初二)適逢例假日,於2月9日(星期二)及2月10日(星期三)補假。
(二) 連續4日假期:兒童節4月4日適逢星期日,於4月6日(星期二)補假;清明節4月5日(星期一)。
(三) 連續3日假期:
1、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月1日(星期五)。
2、 和平紀念日:2月28日適逢星期日,於3月1日(星期一)補假。
3、 勞動節:5月1日適逢星期六,於4月30日(星期五)補假。
4、 國慶日:10月10日適逢星期日,於10月11日(星期一)補假。
5、 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星期一)。
6、 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適逢星期六,於12月24日(星期五)補假。
7、 另117年1月1日開國紀念日適逢星期六,於116年12月31日(星期五)補假。
  • 376550000A_1150098551_ATTACH1.pdf
    1) 376550000A_1150098551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50098551_ATTACH2.pdf
    2) 376550000A_1150098551_ATTACH2.pdf

公告搜索

:::

教學正常化自評表

十二年國教(108課綱)

年度課程計畫

公開觀議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