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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 | 2017-10-23 | 點閱數: 742
一、特教科(資源班)正取林姿伶。 一、錄取人員請於106年10月24日(星期二)8:00~10:00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本校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由學校通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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