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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曾元科 - 教務 | 2018-12-19 | 點閱數: 801

請教師依正常化教學規定,依課表課程授課。

無課務教師請留在辦公室接受委員訪談事宜。

時間

流程

工作項目

 

 (10分鐘)

視導說明

1.視導小組委員拜訪學校行政人員(校長、教務主任及相關行政人員)

2.介紹視導小組委員,說明視導目的、流程,並請求人員陪同校園巡訪、彙集檢視資料等協助事項之配合

 

 (40分鐘)

資料檢視及諮詢

資料檢視檢視相關文件(例如課程計畫、課表、師資結構、自我檢核機制、排課與授課情形、編班測驗成績表與編班名單、導師編排作業紀錄、評量計畫、評量試卷等實施策略,課發會會議紀錄、教室日誌、調代課單、教學埸所使用紀錄等之相關資料),以瞭解相關行政措施。

諮詢:資料建置、保管或運用之相關行政人員。

 

 (30分鐘)

師生訪談

師生訪談:

1由視導小組委員視學校情形,約於座談會前30分鐘通知學校參加座談會之教師及學生名單,並行教師與學生組別進行座談會

2請學校提供兩處會議場所,學校行政人員不用參與座談會

 

 (15分鐘)

校園走查

校園走查:走訪校園,瞭解編班、課程與教學、評量等實際運作,上課情形,但不進入教室、不干擾教師授課。

 

 (25分鐘)

綜合座談

1.視導小組委員說明該校視導結果,並提出疑問

2.地方政府及學校就委員所提之結果或疑問提出意見或說明。

3.視導小組委員回應,並進行雙向溝通,以瞭解「教學正常化」落實之困境,並研討策略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