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國中106學年度第2學期「宜昌好聲音」音樂比賽實施辦法
一、主旨:為提倡美育,激發學生創意,促進品德教育,以音樂涵養學生高尚情操及良好品德,培養班級團結合作精神,特舉辦此活動。
二、參加對象:七、八、九年級各班學生,以全班參加為原則。
三、比賽時間:
七年級5月23日(星期三)第6、7節
八年級5月2日(星期三)第6、7節
九年級6月6日(星期三)第6、7節
四、比賽地點:本校學生活動中心。
五、比賽方式:
1.七、九年級以合唱比賽方式辦理、八年級以全班直笛合奏比賽方式辦理。
2.各班抽籤決定比賽順序(各年級賽前一周抽籤)。
六、報名方式:
七年級:應於5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00以前將報名表交至活動組。
八年級:應於4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00以前將報名表交至活動組。
九年級俟選定畢業歌曲後報名。
七、比賽曲目:七年級請配合母親節挑選與「愛、感恩」等主題相關之合唱曲、八年級自選直笛合奏曲、九年級合唱畢業歌曲,請音樂老師指導同學直笛與合唱練習。
八、評審委員:聘請音樂老師、表藝老師、具音樂專長教師或學校主任等3名。
九、評分標準:音質(30分)、音量與技巧(20分)、台風及儀態(30分)、其他(含指揮、伴奏、舞台魅力等)(20分)。
十、獎勵辦法:各年級取前五名班級頒發獎狀一紙,前三名班級參加同學予以記嘉獎2次,四、五名班級參加同學予以記嘉獎1次以資鼓勵。獎品部分:前三名班級獎金額度分別為1000元、700元、500元(合作社禮卷)。另頒發最佳精神獎、最佳創意獎、團隊合作獎等,各頒獎狀一紙。
十一、經費來源:本校學務處相關經費向下支應。
十二、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活動中心彩排時段
日期 |
4/25 (星期三) |
4/26 (星期四) |
4/27 (星期五) |
4/30 (星期一) |
5/1 (星期二) |
時段一 12:50-13:05 |
810 |
808 |
806 |
804 |
802 |
時段二 13:05-13:20 |
809 |
807 |
805 |
803 |
801 |
注意事項:
※活動中心彩排時段
日期 |
5/16 (星期三) |
5/17 (星期四) |
5/18 (星期五) |
5/21 (星期一) |
5/22 (星期二) |
時段一 12:50-13:05 |
701 |
703 |
705 |
707 |
709 |
時段二 13:05-13:20 |
702 |
704 |
706 |
708 |
710 |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