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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 詹如晴 - 教務 | 2018-06-25 | 點閱數: 683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6月19日臺教授國字第1070057179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核定108學年度各直轄市、縣(市)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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