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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主任 - 教務 | 2018-07-04 | 點閱數: 721

一、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7月18日止,請填妥報名表送課程教學科承辦人劉怡妏老師收,
       申請表件請務必經過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

二、107學年度續任輔導員也請務必送件,未送件之輔導員107學年度將不予續聘。

三、檢附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及花蓮縣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報名表
       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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