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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午餐秘書 - 總務 | 2019-02-21 | 點閱數: 769

本次調查係為花蓮縣政府向中央單位申請學生營養午餐費用補助款,請各班導師參照舊有資料之證明書協助調查,依照得補助類別填寫或修改完畢後,送回總務處午餐祕書彙整辦理,如班級沒有符合補助條件者,無須辦理本次調查,未收到證明書而班級有學生符合補助條件者,請聯絡總務處午餐秘書,並請各位班導師於108年3月4日前送回本次調查用之證明書,謝謝。

補助類別共4款:

1.低收戶    2.中低收入戶    3.家庭突發因素致經濟困難  4.導師家訪後認定有困難者(請務必於證明書填寫家訪日期)。

公文內容:

主旨: 檢送教育部107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國民中小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人數調查表(如附件),請於107年3月27日前將相關資料(共3種紙本表單)核章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 請依規定調查需補助午餐費之學生,「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支用要點」第四點所稱貧困學生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一)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審核認定及證明為低收入戶之學生。(二)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審核認定及證明為中低收入戶之學生。(三)地方政府依相關規定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四)無證明文件,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
二、 107學年第2學期需填妥3種表單(如附件),另為方便學校調查,特將貧困學生午餐補助費證明書表格(附件3)線上作業,學校請先填報新生學生資料及核對舊生學生資料(班級、姓名)是否無誤,再於午餐網站線上匯出後作業(步驟→貧困退伙/107學年度第2學期填報/匯出word總表)。
三、 為減少資源浪費,請午餐秘書開學後每日確實於午餐網站填報貧困退伙人數,並請於次月5日前做「確認」點選上個月報表,系統才會將上個月學校退伙資料由學校端整筆上傳至本府,請學校務必配合作業期程,以利期末報部核結事宜。(步驟→貧困退伙/確認上個月報表)。
四、 為免影響寒暑假午餐補助,請各校確實調查說明一中(三)(四)貧困學生身份,以補助需要幫助的學生。
五、 本學期用餐天數自108年2月1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共計96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