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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課程教學組 - 教務 | 2019-05-22 | 點閱數: 920

請協助監考的老師要提前到監考班級,並在考後確實點齊考卷數量、寫明缺考學生姓名與缺考原因後,簽名彌封,繳回教務處。

*新增特殊考場監考表

  • 107學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施測【監考人員監考注意事項】.docx
    1) 107學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施測【監考人員監考注意事項】.docx
  • 107學年度基本能力檢核監考表(含特殊考場監考表).pdf
    2) 107學年度基本能力檢核監考表(含特殊考場監考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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