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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 詹如晴 - 教務 | 2021-01-08 | 點閱數: 1572

(1) 身心障礙學生如需特殊考場服務,請務必填寫申請表並提供證明文件,於2月22日(星期一)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2) 國中教育會考原則全面提供冷氣試場服務,申請非冷氣試場者,請於2月22日(星期一)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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