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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1-05-20 | 點閱數: 1279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18日新聞稿,自110年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全國各級學校停課改採線上教學。其中學校教職員工以到校為原則,但學校仍可評估網路頻寬及設備等資源情形,安排教師到校或居家線上教學之人數配置,可採同步、非同步或混成線上教學方式,並善用各項數位學習工具及影片等資源。其中教師居家線上教學者,應以下列情形為優先考量
(一)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二)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
(三)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
(四)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

二、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9日宣布「即日起至5月28日止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為因應本校教師有居家線上教學之需求,擬具「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教師居家線上教學申請表」(如附檔),由教師向人事室申請,人事室簽辦經校長核准後實施。

三、惟申請居家線上教學之教師務必遵守相關防疫規定、本校教務章則及有關線上授課之規範,每日依照課表準時授課,以維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