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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1-12-30 | 點閱數: 299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12月24日府教課字第1100263793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通過與實施,為厚植從事原住民族語工作人員熟悉口譯能力與技巧,成為族語口譯所需專業人才,除提升翻譯專業知能及人才培育,更希冀落實原住民族族語及文化之保存與研究。
三、旨揭工作坊將分為北、東、南區三梯次進行,第一梯次於該校辦理,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10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其餘相關招生訊息及報名資訊,請參考附件或至網站查詢https://ntnucamp.sce.ntnu.edu.tw/iitw/news/。
四、招生對象將以下列遴選條件之順序依序錄取:
(一)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二)曾從事族語口譯相關工作者。
(三)曾接受「口譯訓練」(任何語言),持有結業證書或證明者。
(四)曾擔任廣播節目、電視節目之主播、主持人等口條清晰者。
(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族語學習中心20學分者。
五、旨揭工作坊聯絡人:
(一)田小姐,電話:02-7749-5879,E-mail:wf@ntnu.edu.tw。
(二)邱先生,電話:02-7749-5824,E-mail:wenting741008@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