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花蓮市公所111年3月1日花市民字第1110005417A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訂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 三、該公所招募投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投票所管理員,本次管理員工作津貼新臺幣2,500元,該公所將以選務工作經驗、報名順序為優先遴選依據,受遴聘之工作人員將於日後收到選務講習通知,惠請詳填正確通訊地址俾利寄送,並請務必撥冗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