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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教務行政組 - 教務 | 2022-08-18 | 點閱數: 205

yes 身分條件限制:

1.已在臺設籍之新住民子女且具備在校生身分。

2.領有中(低)收證明或清寒證明。

3.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

yes 成績條件限制:

國中組: 110學年度上下學期總平均達80分(甲等)以上。

yes 評分比例:

50%家庭背景;40%學科學習表現;10%其他特殊長才表現。

yes 申請文件: (請按照順序整理排列,以迴紋針別在左上角繳交)

1.獎學金申請表。

2.學生證或在學證明(需蓋學校戳章)。

3.一年內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一份。

4.110學年度之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成績單。

5.其他證明文件,例如:獎狀、證照、獎盃(清晰可辨視之照片) 、教師推薦函等。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1年9月23日(五)17: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