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活動參選辦法如下: (一)收件時間:自公告日期至107年4月27日止。 (二)徵件對象:限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或其配偶、子女參加(需檢具身分證明)。 (三)徵選類別(題材內容不拘,須以排灣、魯凱及阿美族語書寫系統書寫,並附漢譯創作): 1、文學創作:小說、散文、詩謠、報導文學及劇本。 2、用族語說故事。 二、有關活動詳情請參閱附件或逕上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行政資訊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