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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元科 - 學務 | 2019-06-25 | 點閱數: 773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12日臺教學(二)字第1080083209號函辦理。
二、 本方案乃著重「品德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之深耕及推廣,並為深化推動之效能,本案將因應社會發展持續滾動修正。
三、 為強化品德教育課程內容,請各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 於各領域/科目融入「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核心素養的重要內涵(如:尊重生命、孝悌仁愛、誠實信用、自律負責、謙遜包容、欣賞感恩、關懷行善、公平正義、廉潔自持等),並於彈性學習課程及校訂課程(含專題/議題探究及特色課程等)中規劃與實施。
(二) 將品德教育融入各領域、各科課程及生活教育、體育、藝文、閱讀、環保及社區服務等活動中,發展品德教育學校本位課程,並透過各類服務學習活動加以實踐。
(三) 將品德教育課程納入「學校總體課程計畫」中實施。
(四) 另鼓勵申辦「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及「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試行固定時數或固定時段推行品德教育教學活動。
四、 本府業已將品德教育列入督學視導項目,並納入校長辦學績效評鑑,請各校進行自我檢核,並積極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