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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 詹如晴 - 教務 | 2016-07-05 | 點閱數: 1707

1. 請依照規定時間於105 年7 月7 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前往錄取學校報到。
2. 錄取學生應持免試入學分發結果通知單(非必要)、「國中畢(修)業證書」及身分證或戶口名簿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各錄取學校報到注意事項請參考各校通知或網站公告。
3. 免試入學已報到之學生,應於 105 年 07 月 08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填具本簡章所附之「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表二,第 53 頁),由學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始得報名參加續招或其他入學管道。
4, 學生可自行至花蓮區免試入學委員會網站(https://12adapt.hlc.edu.tw/)查榜並列印分發結果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