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24117號函辦理。 二、本案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之「多元學習表現項目採計原則」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國際性競賽參考項目」計14項、「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計30項,前開競賽參考項目,適用111學年度國中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