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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午餐秘書 - 總務 | 2022-03-22 | 點閱數: 204

一、依據本府111年3月10日府農產字第1110046313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本(111)年度上半年學校午餐提供有機米月份分別為4月份及5月份
三、111年4月份由玉溪地區農會、富里鄉農會、保證責任花蓮縣富糧稻米運銷合作社及吉安鄉農會等4個執行單位負責提供有機米。111年5月份由光豐地區農會、瑞穗鄉農會、花蓮市農會、有限責任花蓮縣原住民有機農業生產合作社等4個執行單位負責提供有機米。
四、請學校協助轉知全校師生於111年4、5月份學校午餐免費供應有機米,屆時該2個月份教職員餐費餐費,國中端以每人每餐48.3元計收(另遇使用有機蔬菜當日則每人每餐54.3元計收),國小端以每人每餐43.6元計收(另遇使用有機蔬菜當日則每人每餐49.6元計收)。